广东顺发起重保养维修中心提醒你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首检的项目和要求,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叉车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
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执行本规则。使用单位对维保和自检的工作质量负责,检验机构对所承担的检验工作质量和检验结论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
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则,制订包括检验程序、检验项目(含内容,下同)、检验方法和要求、检验记录等在内的检验方案(检验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具体的检验工作。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检验程序至少包括检验前准备、零部件检验、整机试验、缺陷及其处理、检验结果汇总、结论判定和出具检验报告等。
本规则设定的检验项目如果不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要求,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检验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验项目。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当征求使用单位以及原设计单位的意见,当意见不一致时,以检验机构的意见为准。
增加的检验项目应当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后执行。
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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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首检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除应当按照*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准备外,双梁起重机过户,还应当提供以下产品质量证明材料: (一)产品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修说明等; (二)制造许可证或者型式试验备案许可证明; (三)产品监督检验证明(实施监督检验的)。 上述证明凡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加盖制造单位公章。 检验机构接到使用单位定期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两名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 对于使用时间**过15年以上、处于严重腐蚀环境(如海边、潮湿地区等)或者强风区域、使用频率高的大型起重机械,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增加其他检验手段,必要时根据大型起重机械实际安全状况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能力,进行安全评估。 现场检验时,双梁起重机制造商,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检验人员在检验现场,双梁起重机销售公司,应当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配备和穿戴检验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确保检验工作安全。 检验人员到达检验现场,应当首先确认使用单位的检验准备工作。对于检验前准备工作不足,实施检验不能得出完整结论、需要在现场等待较长的检验准备时间、现场不具备安全检验条件、开展检验可能危及检验人员或者他人安全和健康的,佛山澜石双梁起重机,经请示检验机构同意,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但是必须书面向使用单位说明原因,并且报该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