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起重机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报停手续
一、受理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二、工作职责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理本市(含五邑各市)新增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的设备注册登记,并监督其运行过程。 三、受理依据 法规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局*13号令、粤质技监[2001]229号文转发国家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通知》。 四、列入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 新安装(大修、改造)准备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游乐设施、客运架空索道)。 五、设备注册登记程序 (一)、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塔式起重机,使用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的地级市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省直、*驻穗单位到省局特种设备处办理,注册登记后,才可投入使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2、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 5、维修保养单位《特种设备维修保养操作人员资格证》; 6、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当由制造企业提供免费维修保养且其期限达到时,必须向注册登记机构补报本条*四款规定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维修保养责任书。 (二)、在用特种设备要暂停或终止使用,起重机厂家,必须填写《江门市在用特种设备停用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批准后,可作出封停处理。 六、注册登记受理时限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收到注册登记申请表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验,符合规定的,应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上填写有关内容。注册登记后,《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份交由使用单位存档,另一份由特种安全监察机构存档。厂内机动车辆完成注册登记后,还应当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 (二)、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证书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过有效期或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三)、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电梯一年,起重机械二年,厂内机动车辆一年,游艺机游乐设施一年,客运架空索道三年。 广东顺发起重设备有限公司长期以来为广大客户群体专业办理起重机年审、过户,补办使用登记证,换证等关于起重机一切业务!我公司秉承 “ 以诚为本,以信为根 ” 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一个良好咨询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咨询,便捷,快速的服务方案,起重机,为客户解决由于生疏繁琐的业务流程,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烦恼,使 客户省时、省心。欢迎来电咨询;
广东顺发起重保养维修中心提醒你:
进行首检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除应当按照*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准备外,双梁桥式起重机,还应当提供以下产品质量证明材料: (一)产品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修说明等; (二)制造许可证或者型式试验备案许可证明; (三)产品监督检验证明(实施监督检验的)。 上述证明凡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加盖制造单位公章。 检验机构接到使用单位定期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两名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 对于使用时间**过15年以上、处于严重腐蚀环境(如海边、潮湿地区等)或者强风区域、使用频率高的大型起重机械,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增加其他检验手段,必要时根据大型起重机械实际安全状况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能力,进行安全评估。 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检验人员在检验现场,应当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配备和穿戴检验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确保检验工作安全。 检验人员到达检验现场,应当首先确认使用单位的检验准备工作。对于检验前准备工作不足,实施检验不能得出完整结论、需要在现场等待较长的检验准备时间、现场不具备安全检验条件、开展检验可能危及检验人员或者他人安全和健康的,经请示检验机构同意,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但是必须书面向使用单位说明原因,并且报该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几关。